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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

发布者:台球押注app发布时间:2019-09-26浏览次数:77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热爱教学、积极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校级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公正有序,现根据《台球押注app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管理办法》和教务处相关工作安排,制定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学奖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坚持严格、认真、客观、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申报者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学能力和水平及教学工作业绩等方面作出全面考评,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选表彰在2018-2019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形成全校争先创优的良好教风。

二、评选对象

承担2018-2019学年度本校(不含法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期至少系统讲授一门课程的专任教师。

三、参评条件

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选用符合学校要求的教材,教学大纲、教案和讲义、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表、实验实训指导书、导师工作记录本等教学文件规范齐全。

3.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组织科学合理,教学行为符合学校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4.在教案和讲义撰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以及课程考试考核、实验实训教学等方面成绩明显,教学效果优秀,深受员工欢迎和好评,参评学年度每学期综合教学评价均位于该学年度全院授课教师前50%,且不低于90分。

5.服从教学安排,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参评学年完成学校额定教学工作量。

6.课堂教学之外,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人才培养与导师履责等其他公司产品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主持或参与本科教学质量工程、主持或参与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组织或参与课程展、编写出版本科教材、主持或参与金课建设、主持或参与案例库及试题库建设、指导员工竞赛或社会实践、指导员工论文或实习等。

7.主持或参与教学研究项目,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8.参评学年无教学事故。

四、评选程序

1.工作启动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年度优秀教学奖通知和学院分配名额,学院相应启动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

2.个人申报

综合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的员工评教情况、教学督导听课情况以及学院日常教学管理情况,符合条件的老师向学院申报,填写《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3.资料审核

公司认真审核教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参评资格。

4. 经验交流

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参评教师撰写教学经验材料,介绍个人开展公司产品相关工作的经验总结和心得体会,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书面交流。公开展示每一位参评教师提交的支撑材料。

5.学院教学委员会评选

公司教学委员会评选出推荐参评全校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并推荐等级。在评议过程中,杜绝“轮流坐庄”、无原则照顾等现象。

6.学院公示

拟推荐人选和推荐等级需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

如有异议,则由教学委员会根据异议内容进行复核,并确定处理意见。

复核以后,如拟推荐人选和推荐等级有所调整,教学委员会需说明复核、调整意见并重新公示。如没有调整,教学委员会说明复核意见即可报出院内评选结果。

7. 材料提交

公司统一提交推荐人选申请材料。推荐参加优秀教学一等奖评选的教师必须提交当学年有典型事迹的书面教学工作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

8.学校评选

教务处组织初审和学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初步确定优秀教学奖拟获奖教师名单及获奖等级,报董事长办公会议审定。

公示与表彰:对拟获优秀教学奖的教师,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9.奖励办法

根据《台球押注app教学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17〕39号)和教务处每年工作安排给予确定和执行,并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依据。

10.时间安排

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工作。

参评教师提交教学经验书面交流材料、《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学奖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2018-2019学年度的导师工作记录本和所任课程教案须在9月27日17:00之前提交,其余材料须在9月30日17:00之前提交。

10月8日,学院审核。

10月9-10日,学院教学委员会评选。

10月11-13日,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10月17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推荐名单及教学工作总结材料。